文學翻譯作為國際間文化交流的重要媒介之一,自然對譯者的翻譯水平、文學功底都有相當高的要求。文學翻譯是一種再創(chuàng)造或二度創(chuàng)作。它要求譯者不僅要忠實地把原作的內容翻譯過來,更需要把其中的意境與美感傳達給讀者。那么,如何在還原作品的前提下,把語言文字的藝術呈現出來呢?這就涉及翻譯準則和翻譯策略的問題。
北京天譯時代翻譯公司認為,作為一名合格的文學翻譯,嚴復的“信、達、雅”影響深廣,被認為是翻譯的較高準則?!靶拧蹦酥覍嵱谠鳎斑_”說的是文字表達,問題在于如何理解“雅”。
嚴復引孔子語“言之無文,行之不遠”作解,謂之“求其爾雅”??鬃拥摹拔摹焙蛧缽偷摹把拧睉摱颊f的是文采。那么,何謂“文采”?上網一查,“文采”之出處與含義證例不一而足,這里我們似乎陷入了德里達的意義“延異”之怪圈。與為文相關者,概括起來,“文采”所指有兩個面向,一指藻飾,即優(yōu)美典雅之詞句,二指風格。
“雅”往往被理解為華辭麗句的文采。然則“雅”的真正含義應該是審美意義上的“雅”,關乎風格。真正的文學是講究風格的,而文學的風格又是多樣的,或闊大沉雄,或清麗婉約,或幽默,或傷感,或陰郁,或粗糲,不一而足。華辭麗句或不失為語言風格之一種,但決然不能代表文學的審美境界。在翻譯上,華辭麗句多反映為矯飾,可謂過猶不及。
細究嚴復的三字標準,“信”其實可以涵蓋后兩字,不僅是內容上的忠實,也應是表達上的忠實,更應是較高層次的審美境界上的忠實,即風格上的忠實。其實錢鐘書先生早就指出,“雅”非“潤色加藻”,又說“依義旨以傳,而能如風格以出,斯之謂信”。文學翻譯的較大特點便在于此,也是其自身合法性的體現。試想,如果以華辭麗句為準則去譯“垮掉派”或是卡佛的“極簡主義”(minimalism)小說,會不會荒腔走板,甚至南轅北轍呢?
異化與歸化是兩種翻譯策略。異化強調靠近作者的語境,感受到異國文化的情調;歸化則傾向于讀者的閱讀習慣,符合讀者的文化價值。文學翻譯到底該歸化還是異化,向來聚訟紛紜。有各執(zhí)一端的,也有折中調和的,認為不管歸化還是異化,在實際翻譯中都不宜也不易一以貫之。
魯迅偏向異化,有“寧信而不順”一說,為的是要保存“原作的豐姿”;傅雷主張“理想的譯文仿佛是原作者的中文寫作”;錢鐘書提出文學翻譯的較高境界是“化”,“既能不因語文習慣的差異而露出生硬牽強的痕跡,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風味”。
我們看到,傅、錢二先生所說并無本質差別,他們談的都是理想和較高境界,美則美矣,只是不宜用作現實的衡量標準,倒是魯迅的提法看似退而求其次,卻有著更大的現實參考意義。翻譯的本質是跨文化的交流,最重要的前提是尊重他者。文學翻譯因具有審美的維度,獨特的他者體驗和異域色彩難道不是更具保留的理由嗎?
例如,美國作家約翰·巴勒斯(John Burroughs)在談到何謂風格時有這樣一句話:Style transforms common quartz into an Egyptian pebble。對這句話的一種譯法是:風格,能夠化腐朽為神奇。另一種譯法是:風格,能將平凡的石英變成奇異的埃及卵石。在筆者看來,前一個譯文雖然簡明達意,語感順滑,但毫無新鮮感,只是一句陳詞濫調。后者一絲不茍,保留了原文富于審美質感的意象,令人耳目一新。一味歸化的文學翻譯,更像是一種沾沾自喜。
其實翻譯公司認為作為翻譯準則的“信達雅”與“異化、歸化”的翻譯策略密不可分,異化與歸化是使譯文實現“信達雅”的路徑和方法。由于翻譯的目的、作品的特點、目標受眾的不同,翻譯策略還要有針對性地應用。道理在于,翻譯不僅僅是不同語言之間的轉化,更是一種文化的交流,在滿足讀者閱讀習慣的同時,保留原作的異域元素,可以讓讀者的期待在價值層面上獲得滿足。